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121号)要求,以推动评审工作规范运行、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评审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营造依法评审、廉洁高效、办事公开、方便监督、热情服务的信息环境,促进评审事业和谐发展。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中心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安排部署。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信息专员,将责任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二是要求信息专员认真按照上级要求,把握真实准确的原则,确保公开内容务求真实、可靠;注重实效方便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增强公开实效,真正做到便民、为民;坚持有利监督的原则,深化评审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将信息工作纳入各处室年度目标考核,对报送信息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的个人及处室予以扣分,切实了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一是中心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评审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一系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着力夯实公开基础。二是根据评审工作行业特点,准确把握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流程和时间,既提高了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又确保不泄露行业秘密。三是严格实行公开审批制度,每日发布的内容均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在网站发布,确保网站信息安全。四是各处室分别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评审信息,报送中心信息员,并审批后由其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三、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6年,中心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每日及时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完成项目评审信息、转载省市主要领导动态、更新党建工作相关评论、公示中心预算结算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转载、发布信息1227条,其中:评审信息620条,党建评论372条,通知公告134条,预算信息4条,其他图片新闻、政策解读等97条,与去年同比总数增长6.33%(如下图所示)。此外,印发《贯彻落实省市精准扶贫政策手册》300册,政策上墙17幅,全年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12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更新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指南、申请流程信息,确保依申请公开中电子邮箱、在线申请、申请查询3项受理渠道畅通。目前,中心无公众提交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若需公开申请将参照“中国·兰州”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统一规范答复文本,并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好中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评审工作群,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三是定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实时修正、更新办事服务指南,不断研究制定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网络、新闻报道、报纸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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