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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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设立于2007年10月,系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县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机构:项目评估处、预决算审查处、轨道交通项目评审处、合同评审处、资金审核处、综合处、办公室。 二、主要职能 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是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审查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主要职能如下: (一)负责对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评估审查工作;负责建立政府项目概算数据库,编制概算参考指标体系;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机会研究、投资政策、规划编制和咨询; (二)负责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审核工作,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审核意见,配合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负责市级财政基建投资项目国库直拨支付资金的审核工作,并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的审核意见;负责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做好政府工程采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财政投资包括政府贷款项目工程概预算的审核工作。 三、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所需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1、审批部门委托评审书; 2、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意见、岩土工程初勘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文本2册; 4、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确认表。 受理处室:项目评估处,电话:0931-8416013 (二)初步设计 1、审批部门委托评审书; 2、可研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初步设计编制文本2册; 4、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确认表。 受理处室:项目评估处,电话:0931-8416013 (三)政府投资项目部门支出预算评审 1、财政评审通知书、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2、施工图纸或实施方案、工程相关情况说明; 3、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 4、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确认表。 (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 1、项目单位评审申请; 2、初步设计批复; 3、经审查后的施工图纸(盖图审章)、与设计相关的补充资料、建设单位相关情况说明; 4、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相关会议纪要; 5、编制的工程招标控制价、预算; 6、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确认表。 受理处室:预决算审查处,电话:0931-8415523 轨道交通项目评审处,电话:0931-4631120 (五)项目合同 1、项目单位评审申请; 2、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 3、拟签合同草案; 4、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确认表。 受理处室:合同评审处,电话:0931-8893704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项目单位评审申请; 2、项目国土、规划部门的有关批复或者预审意见; 3、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4、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确认表。 受理处室:资金审核处,电话:0931-8414856 四、评审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审申请或相关部门委托函; (二)提交评审所需资料; (三)承办处室预审,预审合格办理收件,预审不合格予以退件; (四)分管领导、综合处办理收件程序; (五)承办处室经审阅资料、踏勘现场后,向入围机构进行委托,进行全面评审。重大项目须召开专家评审论证会议; (六)承办处室经对受托入围机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后形成初步评审结论,移交综合处稽查复核。 (七)综合处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并报项目承办处室分管领导审核; (八)分管领导审核后返承办处室清稿; (九)形成审核结论,承办处室向项目建设单位征求意见; (十)出具评审报告; (十一)资料留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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